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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概要
APPI Storage 是由Iwate Hotel & Resort Co., Ltd.(以下稱「本酒店」)所提供之付費行李及物品寄存服務。客戶(以下稱「申請人」)一經送出寄存預約表單,即視為同意依據本使用條款(以下稱「本條款」)將物品寄存於本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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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資格
APPI Storage 提供予以下兩類申請人使用,並分別適用不同的方案及付款方式:
- ● 一般住客 - 入住 安比高原全日空洲際度假酒店 或 安比高原全日空皇冠假日度假酒店 的客人,且透過寄存預約表單申請者。
- ● 區分所有權人(業主)- 已登錄於本酒店業主 CRM 並完成身分驗證的業主(個人或法人),且透過寄存預約表單或業主入口網站申請者。
業主方案及業主費率僅限已登錄之業主本人(法人業主則為登錄之代表人,或出示加蓋公司印鑑之委任狀者)使用。其他人士一律視為一般住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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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存期間及方案
本酒店提供以下三種方案
- 週方案 - 一般住客及業主均可使用。以 7 日為 1 個計費單位,不足 1 週者亦以 1 週計費。
- 月方案 - 業主專用。以 30 日為 1 個計費單位,不足 1 個月者亦以 1 個月計費。
- 年度方案 - 業主專用。以 365 日為 1 個計費單位,不足 365 日者亦以 1 年計費。
延長:申請人可於申請時所登記之期限日(以下稱「寄存期限日」)之前,於前台依屆時費率支付追加計費單位之費用,以延長寄存期間。此情形下,延長後之期間末日視為寄存期限日。延長申請務必於寄存期限日之前提出。至寄存期限日仍未辦理延長或領取之物品,將依第11條(逾期領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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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及付款
服務費用(可能變更;以預約時適用之費用為準)。「1件」之定義,請參閱「6. 寄存受理條件」:
- 一般住客 - 每件每週 2,000 日圓。
- 業主 - 每件每週 1,600 日圓、每月 6,000 日圓、每年 55,000 日圓。
所有費用均以日圓標示,除另有註明外均含消費稅。一般住客及業主均須於 安比高原全日空洲際度假酒店 或 安比高原全日空皇冠假日度假酒店 之前台付款。目前不支援透過預約表單線上付款。
免費寄存期間(最初 7 日):可確認有未來住宿預約之一般住客及業主,最初 7 日之寄存費用免費。是否適用,由前台人員於付款時在本酒店預約系統中確認。若無法確認有未來預約,則自第一天起適用一般的週、月、年費率。
業主年度方案 - 附加條件:年度方案期間內,可不限次數寄存及領取物品。年費須於寄存時一次付清,不接受分期付款。同一住戶(單位)同時寄存之物品上限為 5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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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及申請
一般住客請透過寄存預約表單申請。業主可透過寄存預約表單或業主入口網站申請。送出表單即視為申請人聲明所提供之資料正確無誤,且擬寄存之物品符合第6條及第7條之條件。送出後將發給預約編號(Booking ID)。寄存及領取時均須使用預約編號,請妥善保管預約編號及確認畫面之副本(如截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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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存受理條件
僅限以下物品,且須符合所列之尺寸、重量及包裝條件方可受理,並以行李箱 1 個、滑雪板/單板滑雪板整套 1 組、箱子 1 個各計為 1 件。不符合以下各項要求之物品,恕不受理。
- 行李箱(已上鎖)- 三邊長度總和最大 158 公分,重量 25 公斤以內。須為上鎖狀態。鑰匙由申請人自行保管,本酒店不代為保管鑰匙。
- 滑雪板/單板滑雪板整套(已收納於專用袋)- 長度在標準套裝長度以內,重量 25 公斤以內。須收納於專用器材攜帶袋中。寄存時,須盡可能清除表面的積雪、冰及過多水分。對於寄存時已潮濕或附著積雪之器材所引起的受潮、生鏽、發霉或異味所致之損害,本酒店概不負責。
- 箱子(包括但不限於紙箱;已以膠帶等封緘)- 三邊長度總和最大 140 公分,重量 25 公斤以內。須已封閉,邊角無破損,且無突出物。
本酒店有權對物品進行測量、秤重或外觀目視檢查,並得拒絕受理不符合上述條件之物品。本酒店不會於此檢查過程中開啟已封緘或上鎖之物品;但為因應消防或警察機關要求而處理疑似火災等緊急安全疑慮,確有合理必要者,不在此限。於此情形下,本酒店將盡速通知申請人。
物品之寄存及領取,僅限於公告之行李服務台(Bell Desk)營業時間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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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物品
申請人應確認其提交寄存之物品(以下稱「寄存物品」)不含下列任何一項:
- 非申請人所有之物品。但申請人已自所有人取得處分該寄存物品之權利者,不在此限。
- 難以或無法替代之稀有物品。
- 現金、有價證券、存摺、郵票、印花稅票、證書、重要文件、身分證明文件、印鑑、信用卡、金融卡及與此類似之物品。
- 貴金屬、藝術品、古董、寶石類、工藝品、毛皮製品、和服等貴重物品及高價物品。
- 精密儀器、玻璃製品、陶瓷器、佛壇等易碎物品。
- 會產生磁性或可能影響其他寄存物品之物品。
- 煤油、汽油、瓦斯罐、火柴、打火機、油漆等易燃物。
- 農藥、毒劇物、爆炸物、毒物、化學物質、放射性物質等危險物及有害物質。
- 植物(含種子、幼苗)或動物,以及其他需要特別費心保管之物品。
- 水、酒類、易腐壞食品及其他無法安全保管之食品。
- 會散發或可能散發令人不悅氣味之物品。
- 任何種類之廢棄物。
- 依法令禁止持有之物品。
- 違反公序良俗之物品。
對於疑似符合上述任一項之物品(以下稱「禁止物品」),本酒店得拒絕受理,或要求立即移除。因寄存禁止物品而致本酒店受有損害者,申請人應賠償本酒店所受之損害、損失、罰款,以及處理第三方事宜所需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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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之責任
使用 APPI Storage 時,申請人同意下列事項:
- 提供正確之預約資料,並於寄存期間內持續更新聯絡資料。
- 寄存前妥善包裝物品,使其符合第6條及第7條之條件。
- 寄存前取出現金、貴重物品及禁止物品。
- 妥善保管預約編號,並於寄存及領取時均出示。
- 於期限前領取寄存物品,或申請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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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及退款
- 寄存前取消:在將物品實際交付本酒店之前,可免費取消預約。但已付款者,恕不退款。
- 寄存後提前領取:物品寄存後提前領取者,已付費之該計費單位(週、月、年)費用亦不予退還。此規定反映第4條之費用結構(按計費單位收費制)。
- 未到(No-show):申請人未攜帶所預約之物品前來者,不收取費用,預約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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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及返還
寄存物品僅返還予能出示預約編號、申請人姓名以及與預約記錄相符之聯絡資料的申請人本人或合法代理人。如有未付款項(包括逾期費用),須於返還物品前全額付清。
部分領取:同一預約編號下寄存多件物品時,申請人可個別領取物品。其餘各件物品之期限及適用費用將分別管理。
遺失預約編號或無法出示所需資料時:即使申請人或合法代理人無法出示預約編號、姓名或與預約記錄相符之聯絡資料,本酒店仍得依其合理裁量,在以附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核實身分,並提交確認所有權之簽名聲明書的前提下,返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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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領取
寄存物品於寄存期限日前未被領取,且已超過該期限日者,該寄存物品將視為逾期,每件將收取下列費用:
- 逾期第 1 日至第 90 日:每週(7 日)2,000 日圓。不足 7 日之零數亦以 1 週(2,000 日圓)計算。
- 自第 91 日起:停止計收費用,該寄存物品將適用第12條(無人領取及遭棄置物品)。
本酒店將於寄存期限日前後,向預約時所提供之聯絡方式(以下稱「登錄聯絡方式」)發送提醒通知(若登錄聯絡方式無法聯繫,本酒店無進一步通知之義務)。保持聯絡資料為最新狀態,為申請人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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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領取及遭棄置物品
申請人拒絕或無法領取寄存物品、因非可歸責於本酒店之事由而無法與申請人取得聯繫,或於本酒店通知請求領取後寄存物品仍未被領取者,自寄存期限日起經過 90 日後,本酒店將視該寄存物品為已拋棄所有權之物。於此情形下,本酒店得開啟該寄存物品,並依本酒店內部程序及適用法令,在公正第三方在場見證下,以捐贈、出售、回收或丟棄等方式處置。本酒店將於處置前盡力通知申請人之登錄聯絡方式。
儘管有前項規定,寄存物品若有腐敗、劣化、變質而無法安全保管或有不適合保管之虞,或有影響其他寄存物品之虞者,本酒店得於合理可能範圍內事先通知申請人後,依本酒店內部程序及適用法令,於寄存期限日或另行通知申請人之期間屆滿後,立即處置該寄存物品。
此外,本酒店因處置該寄存物品而取得對價者,應自該對價中扣除寄存費用、逾期費用及其他因寄存及處置所需之費用,如有剩餘則返還申請人;如有不足,則向申請人請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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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遺失及責任
本酒店對於依本條款受寄之所有物品,將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善管注意義務)處理及保管。本酒店之責任受以下條件限制;但本酒店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者,不在此限。
- 本酒店就寄存物品之遺失、損壞或其他與該寄存物品相關而產生之責任,無論所付費用金額多寡,每件以最高 100,000 日圓為限。
- 對於因物品本身之性質、瑕疵、正常磨損及老化、包裝不當,或未申報之禁止或限制物品所造成之遺失或損壞,本酒店概不負責。
- 寄存物品有可能屬於禁止物品,或本酒店依本條款處置寄存物品時,對於與該寄存物品相關而產生之一切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因處置該寄存物品所生之損害),本酒店概不負責。
- 對於因非可歸責於本酒店之事由(參見第14條「不可抗力」)所造成之遺失或損壞,本酒店概不負責。
- 對於因寄存物品遺失或損壞所引起之利潤損失、營業中斷、不便等間接、衍生或附帶性損害,本酒店概不負責。
- 本酒店對寄存物品之責任,自本酒店自申請人處實際收受物品時開始,至申請人自本酒店領取物品時終止。
有關寄存物品遺失或損壞之索賠,請於發現後立即,最遲於申請人離開本酒店場地之前,向本酒店工作人員報告。本酒店得要求申請人提交有關遺失或損壞之合理證據(照片、收據、所有權證明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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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
因天災、異常天候、火災、停電、傳染病流行、戰爭、內亂、通往度假村之道路或滑雪纜車設施關閉,或其他非可歸責於本酒店之事由,致使物品之受理、保管或返還延遲或無法履行時,本酒店不負責任。本酒店將在合理可能範圍內儘速恢復正常服務,並盡合理努力通知受影響之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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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權及個人資料
本酒店將依本酒店之隱私權政策及日本《個人情報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僅為營運 APPI Storage 服務、確認使用資格及就寄存物品進行聯繫之目的,使用預約時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姓名、聯絡方式、預約資訊等)。
個人資料之蒐集、利用及管理,除本條所定者外,亦應依本酒店所定之個人資料保護方針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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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及本條款之變更
本酒店得隨時變更本條款。預約時有效之條款適用於該筆預約。條款變更後,申請人繼續使用 APPI Storage 者,視為同意變更後之條款。此外,本酒店保留於倉庫容量達上限或非滑雪季期間等情形下,暫停或限制提供本服務之權利。於此情形下,本酒店將在合理可能範圍內事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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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據法及爭議解決
本條款、APPI Storage 服務及與此相關之一切協議,均以日本法律為準據法並依其解釋。因本條款所生之爭議,以盛岡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本條款之日文版與中文版、英文版(或其他語言版本)之間如有歧異,以日文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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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有關 APPI Storage 之預約、費用及領取行李之洽詢,請聯絡下列方式:
電子郵件: reserve@ihr.co.jp / 電話: +81-195-73-5011